你知道吗,在租房时我们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年限,最长可签20年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第214条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出部分无效,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,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,也就是说,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二十年。
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要点:
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,指的是承租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,与出租人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,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,或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。
房屋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,应从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。
需要注意的是,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,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,而是指超出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,也就是租赁期限按照20年计算。
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注意:
在签订合同前,承租人应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,并各复印一份,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。签“租赁合同”时,应写明租房期限、租房具体地址,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一致。
应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,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,如需装修房屋,也应在合同中注明,以避免在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另外,合同中也应明确写出水电费、宽带网费、物业费、有线电线闭路费等是由哪方支付。
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应注明,“乙方在租用期间,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”。另需注意的是,如房东委托他朋友亲戚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,可以的话,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,或者要求房东的朋友或亲戚出具一份“授权委托书”,并在其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工作单位等,并注明“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,并签署有关文件”。
若出租人并非房东,在前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意所签的租赁合同已得到房东认可,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。如有附加条件如环境、安全等因素,应在和房东商议后,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。值得注意的是,承租人交付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后进行支付。